没有水、没有电,更别提使用电梯了。购买了长春东皇君园二期波尔的家小区的市民梁女士别提多闹心了。从2012年10月到现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她,仍和家人一起,在外边租房住。
业主:新房到手既没水又没电
梁女士在长春腾飞大路附近工作。她的梦想,是能在附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2010年初,单位公布消息,称在腾飞大路要兴建一处小区,内部团购,价格比较优惠。“虽然,当时团购需要我们交至少一半的房款。可这房子距离单位近,价格又便宜,我就拿出全部积蓄,又借了点钱,交了房款。”筹划着有了新家,该是一种多么温馨的场面,梁女士苦等了两年。根据她与开发商的协议,新房在2012年9月30日交房。事实上,梁女士真正拿到房子钥匙,已是10月份。梁女士说,她的同事有几十人,都像她一样,在这里买了房子。钥匙拿到手,想上去看一看,走到电梯口,梁女士傻眼了。“电梯根本就是摆设,楼里既没水又没电,怎么装修啊。”梁女士说,她的新房在11楼,走上去实在费劲儿。现在她和家人,还一直在外租房住。
开发商:因天气原因无法接通水电
梁女士新买的房子,位于东皇君园二期波尔的家小区20栋。这栋楼位于园区的东侧。3月8日下午,记者进入该小区。虽然,每栋居民楼的设施,基本安装到位,但里边的工作人员证实,目前楼内没有水电。电梯也无法正常使用。
小区售楼处的售楼员表示,目前除先期团购的房屋外,所有的房子均以商品房在售。销售时,售楼员会告诉买房的人,住宅现在没有水、电。正式交房,要在2013年7月末。
对于梁女士反映的情况,售楼处的负责人表示,团购房确实在去年交的房,当时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没有接通水电。开发商也与购房者进行了说明。他们现在销售时,也会解释清楚。而且,现在天气回暖,开发商很快就会施工,把水、电供上。
随后,记者又与该小区的开发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交房时,确实是气候不允许,无法施工,才造成小区无水、电的情况。开春后,就会恢复施工。昨天下午,记者再次与售楼处取得了联系。售楼员表示,目前房子已经盖完了,水、电还没有接通,该小区今年7月末交房,到时候配套设施都会完善。
律师:可视为开发商未交付房产
吉林首泽律师事务所李爱晶律师表示,在她的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小区业主购房后,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案件。一般处理这样的问题,由购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类似于梁女士的情况,是属于居民楼无水、无电,无法达到正常生活的要求,可视为该房没有达到交付条件,即开发商事实未交付房产。李律师说,购房人可向开发商主张,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权威机构进行评估,赔偿金额由该地段租房的租金来核定。但是按照长春相关的规定,商品房逾期未交付的,赔偿金额一般按照总房款日千分之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