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消费者庄女士通过淘宝向涵江区某家具厂订购了两个床头柜和一套餐桌椅,价值近5000元。到今年6月已经过去了半年,庄女士至今还未收到家具厂发来的货物。半年来她多次打电话到家具厂,厂家却辩称已经发货。庄女士对此忍无可忍,要求厂家退款并赔款,遭到厂家拒绝。
工商人员接到庄女士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厂家最终承认确实是因为自身单方面原因造成庄女士订购的货物未按期到达,当场向庄女士道歉并退还其未收到货的货款4461元,同时按延迟发货进行赔款986元。庄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无异议。 (戴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