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城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最高奖项超过5000元的违法有奖销售家具案。经查,当事人周某等人在某品牌家具店开业前,推出了“XX家私独立品牌店惠动丰城—--◆买名牌家居送格力空调中万元大奖◆—--”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项达11800元,并且当事人将此次有奖销售活动的开奖方法、时间及奖品设置等情况通过展板、店堂广告、向路人散发宣传单等形式作了广告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之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竟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