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工商分局、市建筑装饰协会发布最新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合同文本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与旧合同相比,新版合同规定,装修公司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施工造成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须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新合同在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基础上,增加了中期工程验收,即在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制加工等完成后进行的验收。此外,对装修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等问题,设计了《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以使业主能够早日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