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为加强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和省局要求,市安全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督促水泥生产、石材加工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水泥生产、石材加工企业要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资金,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工作,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治理整顿,对不完善的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改造。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到2014年5月底没有达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到2014年10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