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9部门共同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今年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保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安全,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
严打“医闹”“医托”“号贩子”
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级以上医院可设立警务室
医疗机构要健全安全防范系统和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认真做好案件登记,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系统建设,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在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巡查守护,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
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积极配合做好维护医院秩序的各项工作。
开展涉医矛盾隐患大排查
各相关部门要将医疗纠纷风险隐患排查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医疗机构及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对有暴力倾向的案例,或调解过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刑事案件的纠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防止矛盾激化。
对医疗机构周边其他各类重点人,特别是对社会不满、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社区、家庭要落实稳控措施。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重点发现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对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及其周边滋事、扰乱秩序的,属地公安机关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受理医疗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5件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3个月
受理医疗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5件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司法局了解到,2013年10月底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运行3个月以来受理医疗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5件,引导诉讼8件,其余正在调处之中。
据了解,去年10月底,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市第一个由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陕西省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此后,医患之间发生纠纷,除了诉诸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外,还可以免费进行人民调解。截至目前,委员会运行三个月来,共受理医疗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5件,引导诉讼8件,其余正在调处之中。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稳步发展,市司法局、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西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目前已申请市政府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记者梁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