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醒各位网友业主,装修是件大事,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该多用心,防止装修合同出现霸王条款,下面来盘点一下装修合同经常出现的霸王条款。
◆保修期缩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逃避保修责任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增加额外条款例如水电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工期规定未明确 有些不规范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 服务协议应明确指出了这一点,若委托人(甲方)因材料原因,导致两个月不能完工,则超出时间按每月500元收取:若委托受托人(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工,则不加收任何费用,并且按2‰/天进行赔付。表明双方的责任。避免以后若出现这样的问题导致双方合作不愉快。
◆工期预付款条款不明
有的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很多业主面对这样的收款方式都显得被动,其一,不知到自己所付的款项花费在什么地方、其二,不能保证预算不会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