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月20日凌晨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法人股东将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用于融资。
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通知: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23,625,000 股质押给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用于融资。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已于201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3月18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截至2015年3月20日,江苏华西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3,625,0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占江苏华西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