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施工图详列装修明细
市民购买带装修商品房时,最怕遇到以好充次、货不对板的情况。根据《通知》要求,带装修的商品房设计、施工和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出具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的包括装修装饰工程在内的施工图,并经审图合格;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审图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装修施工图应明确商品房防水、抹灰、吊顶、轻质□墙、门窗、细部、墙面铺装、涂饰、地面铺装、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等工程的详细设计、施工方法,并明确所使用装修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材质。开发商发布的带装修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带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在销售阶段,开发商和购房人应当订立书面带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应包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明确的内容,同时注明施工图编号及其审图合格证编号。
开发商交付要有质量保证书
根据《通知》要求,即将交付的带装修商品房防水、抹灰、吊顶、轻质□墙、门窗、细部、墙面铺装、涂饰、地面铺装、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等工程装修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除了验收合格外,开发商交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提供带装修商品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明确为装修质量第一责任人,应当向购房者提交装修质量保证书,包括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厂家,并执行有关的保修期。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 中提及,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带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与开发商积极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名词解释:
带装修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完成商品房建设、装修程序,商品房装修一次到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作为一个完整商品出售给购房人的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