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的石材基地粉尘污染和废水污染问题,内乡县采取强力措施,对石材基地21家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20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款30万元,其中5家岗石企业完成了沉淀池、袋式除尘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1家已正式验收、4家待验收),其余16家石材加工企业建成雨水和车辆冲洗收集池、生产废水沉淀池,道路地面硬化,落实了雨污分流、污污(生产、生活污水)分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整治成效。
为了做好石材基地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内乡县环保局深入石材城各个企业,摸清企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由县政府组织环保、电业、公安、园区办、工商、湍东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对21家企业采取强力断电措施,并下发了环境综合整治通知书,要求企业必须完成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落实一厂“四区(生产区、堆存区、办公生活区、车辆清洗区)四池(生产废水沉淀池、厂区雨水收集池、车辆冲洗水池、生活污水化粪池)”建设,整改完成后,需经环保局、园区办及湍东镇政府联合对污污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同时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督促企业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每星期到企业督促检查、查看工作进度,对企业进行治污技术指导,整改工作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