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月星家居部分商品存在虚构原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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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兰州3月3日讯 记者从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兰州月星家居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月星家居)通过媒体和店内广告以虚假价格宣传进行促销的行为展开调查,现初步查实,兰州月星家居存在部分商品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
经初步调查认定,兰州月星家居在商业促销活动中,销售的“欧派木门(型号:OPM-051)”报纸广告及店内价签标示原价每套2180元,现价每套1380元。经查实,原价在促销活动前实为每套1380元;销售的“新中源”(型号:1ET45200G[300*450])的瓷片,标示原价22.5元/片,现价6.99元/片。经查实,原价应为21元/片;“新中源”(型号为1HP6050)的瓷片,标示原价为61元/片,现价26.9元/片。经查实,原价应为58元/片;销售的“新粤陶瓷”瓷片(型号451085),标示原价22.9元/片,现价8.9元/片。经查实,促销活动前销价实为8.9元/片;“新粤陶瓷”瓷片(型号63089),标示原价28.8元/片,现价15元/片。经查实,促销活动前销价实为15元/片;“罗马利奥瓷片”(型号C8121),标示原价158元/片,现价68元/片。经查实,原价实为68元/片;恒源木门(型号:实木简约系列),标示原价为每套2280元,特价每套880元。经查实,经营者不能提供降价前交易票据,标示原价为虚构价格。
兰州月星家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已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已对兰州月星家居的上属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已责令兰州月星家居立即纠正其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省发改委提醒告诫所有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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