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购买的某品牌电热水龙头铜管断裂,造成家中的木地板及电器被水浸泡一夜,损失惨重。工商局成功调解为消费者谢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5月14日,沙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水龙头断裂导致房屋进水案件,为消费者谢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4月中旬,沙县工商局接到谢先生的投诉,称其购买的某品牌电热水龙头铜管断裂,造成家中的木地板及电器被水浸泡一夜,损失惨重。 谢先生认为电热水龙头质量不合格,要求商家赔偿损失。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经销商,一同到谢先生家查看情况。检查发现,谢先生家的木地板及部分家用电器均有被水泡过的痕迹,其中木地板全部严重变形,家具与地面接触部分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经济损失3.5万元。
在调解过程中,经销商认为他只是出售电热水龙头,赔偿应由生产厂家负责。执法人员多次进行调解,还启动了司法衔接程序,请县法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最终,经销商与谢先生达成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补偿谢先生经济损失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