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配置标准》)结束征求意见,其中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较之前有所提高。
据了解,《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在2008年7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原有的《配置标准》已执行多年,这期间物价也有较大上涨,因此原标准有些内容不适合目前的实际工作要求。此次调整主要是对之前标准的细化完善,并对其中一些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需要的进行调整。”广州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段彩英告诉《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配置标准》已结束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对征集上来的各种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对《配置标准》进行一定的修改。
在《配置标准》中,办公室家具配置标准方面,除了局级领导办公室的“标配”价格上限依旧维持在1.8万元/人,其他均有所提高。处级与科级领导办公室相关标准分别从原来的8000元/人与3000元/人调至1万元/人与5000元/人。会议室及接待室家具标准分别从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和800元调高至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