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忙着给新房挑选家具的李女士说,眼下不少大型卖场推出了诱人的退货保障,但听上去总让她觉得不太靠谱,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商家打出的“无理由退货”实际操作起来会受到种种条件限制。
一些大型家居卖场打出了“无理由退货”的承诺来吸引消费者。记者在北京十里河居然之家家具家饰馆前台领到了一份“购物指南”,其中注明非商品质 量问题、在商品验收后“一个月内无理由退换”,在记者的特意询问下,导购人员才解释说,所谓的“无理由”仅限商品未送货之前,一旦送达,退货则需要消费者 承担运费和包装费。
记者注意到,对于退货时限的起算期,各大卖场也不尽相同。居然之家的起算期为商品验收之时,而红星美凯龙则把“签定购买协约”作为“30天无理由退货”的起算期,这对于制作周期相对较长的家具产品来说,消费者的处境都相对尴尬。
另外,几乎所有的商场都把定制产品、进口产品列入了不可退货的范畴。
由此看来,商家所打出的“无理由退货”承诺隐藏着种种条件限制,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王惠娟认为,这样的承诺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要把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内容,要求明确,写在合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