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晒政府负债 今年上半年欠2414亿元
/ by 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 次
2012年6月末,广州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昨日,广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冯慧光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称,建议改进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增加涉及债务考核的相关指标,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据了解,这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列入监督工作,也是广州首次亮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账本”。
政府债务14年增长60倍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1年2月至4月,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对广州市市本级、广州市审计局对市属12个区、县级市政府的债务发生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和2007-2010年等8个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在此基础上,广州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认定和统计口径,对广州市2011年及2012年6月末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追踪调查。
审计及追踪调查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2474.54亿元、2417.26亿元、2414.03亿元。2011年末广州市总体债务率为69.49%,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偿债率为15.45%,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0%债务率和20%偿债率的警戒线标准。广州市审计局称,广州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12年6月底的2414.03亿债务中,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786.1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债务余额202.39亿元,其他相关债务余额425.49亿元。
广州市审计局称,广州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最早发生在1984年,1987年始举内债,1997年初债务40 .68亿元,之后呈逐年增长趋势,2010年末债务余额增至最高峰———2474 .54亿元。从审计局提供的这些数据看,广州的地方政府债务在1997-2010年这14年间,债务增长60倍。随后20 11年、2012年分别减少57.28亿、3.23亿。
融资平台背负全市近半政府债务
从举借债务的层级看,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广州市本级1722.39亿元,12个区(县级市)752.15亿元。从举借债务的主体看,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举借1127 .59亿元,这几乎占了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一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508 .70亿元,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70 .12亿元,公用事 业单位3 4 6 .8 0亿元,其他单位421 .33亿元。
审计报告还透露,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 .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计支付利息达0 .41亿元。而2003-2004年,县级市的2家融资平台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全部抽逃,涉及资金1亿元。
专家分析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
“只要不集中偿付,应有能力应对”
“广州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从绝对额来看确实比较大,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不见得有太大问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从广州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总量来看,只要不是集中偿付,应对这样的债务并非没有能力。
他认为,广州要把政府债务公开透明,让老百姓对此心中有数,同时要通过发展经济确保还债能力增强,政府要把相关的偿还计划等向公众解释清楚。此外,还应把未来的举债预期加以说明,如说清楚未来广州是否还有大规模举债计划等。
对于10亿元政府债务“睡大觉”的问题,林江认为,可能是专款专用的财政管理原则限制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打油钱不买醋”的做法可能需要适当改变。他建议,广州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在财政专项管理等方面做出一些改革和尝试,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债务乱象
10亿资金“沉睡”半年以上
审计局称目前问题已整改
南都讯记者孙莹在昨天的汇报中,市审计局称,审计中发现政府债务存在一系列问题。目前这些问题已“整改完毕”。
首先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等环节管理不到位。2010年末,市本级和4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对本地区债务实行财政统一归口管理;市本级和区(县级市)全部未按规定制订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且未建立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全市有5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建立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或其他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其次,部分单位未按核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
再次,部分政府性债务资金闲置超过半年。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 .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计支付利息达0 .41亿元。
最后,还有个别融资平台公司抽逃资本。2003年至2004年,县级市的2家融资平台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全部抽逃,涉及资金1亿元。
推荐本文:
- 上一篇: 节能减排可能成为陶瓷卫浴企业“死穴”
- 返回列表
- 下一篇:济南公租房摇号选房规则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