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城镇化率为50.9%,处于全国中等水平,比浙江、江苏分别低了11.4%、11%;按户籍计算的城镇化率只有41.1%,远低于世界银行统计的中等收入国家平均48.5%的水平。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27日举行首次记者招待会,委员建言城镇化建设。
山东如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发展格局?27日上午,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首次记者招待会,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守军、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等5名省政协委员就“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这一话题提出了各自的建议与意见,并在现场解答记者提问。
全省城镇化率2015年要达到56%
据了解,山东目前共有1224个小城镇,建成区面积共3100平方公里,镇区人口1275万。平均算来,每个镇的建成区面积只有2.5平方公里,人口约在1万人左右,不仅规模偏小,经济及产业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根据测算,如果每个小城镇建设能多吸纳1万人,全省的城镇化率可超60%。所以,不少政协委员将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放在了小城镇建设上。
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守军介绍,当前我省城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性因素。一是城镇化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二是大城市不强、小城镇偏弱。特别是济南和青岛两大中心城市的首位度不高,综合辐射和带动能力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
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首次提出了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根据纲要,全省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56%,2020年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7%、56.5%。
打造“标杆镇”助推城镇化进程
推进城镇化,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目标。土地如何流转、如何在流转后实现高效利用,小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如何跟上,转户农民如何破除原有劳作方式在城镇顺利就业等,都是城镇化推进进程中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据介绍,今年山东省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把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的最大拉动力,坚持以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质量;启动城镇化“提质加速、城乡一体”行动,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统筹规划城镇布局,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符合发展规律、具有山东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宋守军表示,山东今年将实施“百镇示范行动”,投入10亿元用来支持百个小城镇建设,打造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让其成为具有示范作用的“标杆镇”,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不断实践和积累,探索出一种成熟、适合山东实际情况的城镇化推进模式,以此引导推动全省城镇化工作。
告别“一业兴城”完善产业体系
前些年,像攀枝花等地靠某个重点产业造就、兴盛一个城市的事例屡见不鲜,“一业兴城”模式在山东省的枣庄、济宁等地也存在。这种发展模式缺乏后劲和产业体系支撑,极易造成城乡分割的现象。在经历短暂的繁荣后,这些城市往往面临资源枯竭、产业结构老旧等问题。
张卫国表示,推进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建设产业体系,增强内生动力,集生态增值、集约节约、绿色发展于一体,做到各产业有机结合、大中小企业有机分工,实现“产城结合”。比如在山东东部,城镇化产业体系的建设就应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以完善的产业体系作支撑,更好地推进城镇化工作。
在谈及农民如何融入城市生活的问题时,宋守军表示,城镇化不是简单地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民融入城市首先需要生产性融入,若没有资金来源,生活上的融入不可持续。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要具有很强的生产功能,并有足够的产业体系支撑农民进城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