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9日济南市政府出台紧急措施应对严重污染天气后,31日,济南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门调度会,对应对雾霾天气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
会议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公车限行规定,确保执行好公车禁行1/3的目标要求,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落实。在应急措施没有解除之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车禁行1/3的要求,每日将停驶车辆的情况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将停驶车辆情况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备案,接受检查。市机关事务局要严查公车禁行情况,按照各单位上报的车牌号进行严格管理。
会议还要求加强对各项应急措施的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全市重点企业、工地及重点燃煤设施的检查监督,尽可能地减产减排。市环保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工地进行逐一检查。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交警部门要及时对全市空气污染情况、气象情况、交通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的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