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小区未经业主同意楼前建车库 施工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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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处建造车库一事,很多居民表示并不知晓。

  3天前,市民张女士看到自家楼前有人在忙活着施工,上前一打听,原来有人要在这里建车库,“好好的一条路,咋没通知一声就要改成车库啊?”张女士很是不解。
  ●现场:楼前围上一圈圈梁建车库

  2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女士所住的槐荫区白马新苑小区,在3号和4号楼之间,见到一排由圈梁围起的小隔间,十几个小隔间每个都约有一座车库大小,附近还堆着一些砖、水泥和沙子。不过,工地上空无一人。

  “这里原本是条路,前天看到有人干活,我才知道要在这里建车库。”张女士告诉记者,楼前的这条长约50米的路一直就有,现在不知何故要改成车库。

  记者在该小区观察发现,每两排楼中间基本都会有这么一条小路,有的路上还停了车。

  “平时走人不多,不过有这条路,楼前显得很宽敞。”该小区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楼前建了车库,“一下子就窄了不少。”

  “好好的一条路,建车库倒也罢了,为什么连个招呼也不打呢?”张女士对此很是不满。

  ●办事处:项目已叫停,正补办手续

  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小区所属的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该工程已经被叫停。”

  “这里只是一片水泥地,不是道路。”这位工作人员说,由于一些有车的住户要求增加车库,小区物业就选择了在此处修建车库,“这已经征得了一些业主的同意。”该工作人员说,确实有些业主不同意在此处建车库,修车库时也并未在小区公示,“接到举报,就叫停了这个项目。”

  “是物业在这里修的,我们并不知道。”该工作人员说,工程叫停后,物业方面将请相关部门审批,“到时候视情况再决定是拆还是继续建。”

  ●律师:建车库需经业主同意及部门审批

  “未经业主同意,物业不能私自在这里建车库。”27日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峥嵘告诉记者,要想在小区改建车库,除需业主同意外,还需相关部门审批。

  马峥嵘说,类似小区的道路、绿化带等都属小区公共设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除需征得业主同意外,小区设施改建还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马峥嵘说,这几项条件缺一不可,“否则物业所建就涉嫌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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