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工商局委托,日前长春市工商局委托长春市质检院对长春市大型综合市场、建材专业市场销售的地板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共抽检地板30个批次,经检测判定:地板有10个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耐磨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在选购木地板时更加安心,日前长春市对地板产品进行抽检,相关部门对于抽检出的质量问题做出了整顿处理。
当前,与地板质量有关的投诉事件越来越多,为提高建材商品质量,受吉林省工商局委托,日前长春市工商局委托长春市质检院对长春市大型综合市场、建材专业市场销售的地板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依据GB/T18102-2007、QB/T2531-2010标准,检测了地板的密度、表面耐磨性能、甲醛释放量、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等项目,共抽检地板30个批次,经检测判定:地板有10个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耐磨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针对不合格地板,长春市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有关销售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地板,辖区工商分局要对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的地板组织清查,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