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济南市天桥区的李女士近日通过税务举报热线反映,最近她家正忙着装修,购买了几万元的装饰材料,却没有一家经营者主动提供购物发票,甚至连收据也没有。装修旺季到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济南的家庭装修市场上,商家不主动开发票的现象十分普遍。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房地产“新国五条”脚步渐近,装修发票将是房屋交易抵扣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应及时索要并保存。
现象调查:买万元装饰材料 没有一家开发票
“我是在不同的店铺采购的装饰材料,少的几十元,多的上万元。没有一家开出正规发票,只有一家给我开了手写的清单。”李女士说,几十块钱的小零件就算了,但是几千元的商品还是需要发票的,万一出现质量问题,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在一家木地板经销店,记者以顾客身份提出开发票的要求。老板听了面露难色:“如果一定要发票也不是不行。不过,如果是自家装修用,没必要开发票的,我卖给你的价格利润很低了。”“多数客户买材料都是自己用,只要质量过硬、价格实惠就行,一般不会提出要正规发票的要求。我们把少缴的税让利给你,不是更好吗?”一家木门经销店店主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买装饰材料不开发票情况普遍,请施工队搞装修,也很少有人记得索要正规发票。
业内分析:新国五条实施后装修无发票难抵税
放弃索要发票,获得价格优惠,是不少家装消费者的选择。不过,随着“新国五条”中“二手房交易按差额的20%从严征收个税”规定的渐行渐近,装修时没要发票,可能会让很多房主追悔莫及。
尽管“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二手房交易严格按照20%征收个税,理应考虑减去房屋装修费用。据了解,“二手房20%个税”并非最新法规,此规定早在1994年就已出台,据相关规定,对房产交易差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然后再按照20%的比例扣税。如果房主要想在转让房产时减除房屋装修费用再缴税,就必须有装修发票。不仅如此,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各种税费发票,市民买房后都应小心保存,以备以后卖房时用来减轻个税负担。
据了解,广东东莞五年前就已执行二手房按差额20%计征个税的规定。按照当地规定,计征20%的税费前,卖房差额中可扣除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合理税费。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财产原值-税费-合理费用)×20%。
由此看来,假如一套房子房主买价100万元,卖价200万元,如果该套房屋装修费20万元,各种税费、手续费缴了2万元,个税就变成(200-100-20-2)×20%=15.6万元。前提是20万元的装修费须提供正式发票才能扣除,也就是说,这张发票可以让你少缴4万元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