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网友留言反映“大通县五金商贸公司坑了百姓”问题。经由西宁市大通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向网友回复如下。
以下为西宁市对“大通县五金商贸公司坑了百姓”留言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新华网网友留言反映“大通县五金商贸公司坑了百姓”问题。经由西宁市大通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向网友回复如下:
2002年,因企业改制,原大通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与大通商城组建大通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原企业用地6548.35平方米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土地用途为商住,出让年限30年。
2010年,该公司将企业改制出让190.7平方米申请转让给青海天麒置业公司,我局按规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转让土地用途为住宅,转让年限22年。
现青海天麒置业公司已将转让取得土地开发,并将开发房屋面向社会公开出售,开发单位申请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因当时转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为22年,我单位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时,只能按转让年限办理,但作为房屋使用者,认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一直要求开发单位办理70年土地使用证。
为此,我局及时与开发单位沟通,开发单位同意将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延续手续。
接此件后,我局又与开发单位协调此事,开发单位将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各住户土地证,彻底解决问题。
如果您还有咨询或要求服务的事宜,请直接与西宁市大通县政府联系,电话0971-272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