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次放宽。
3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政府统一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补偿项目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市民均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决资金之难。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多方调研,中心决定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再次放宽公积金政策,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范围,使公积金政策更加趋于完善和人性化。
据悉,去年12月1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新举措: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二次支取公积金、无房户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可支取公积金来付房租等。
去年12月19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升级信息系统,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带来极大的便利。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在贷款发放的同时,可直接签订《按月还贷协议》,并于次月开始正常划扣,缩短了时间,减少了职工跑趟数,并实现了《按月还贷协议》执行期间,职工可大额还款的需求。
此前,对于缴存人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推出了人性化措施,市民在提交规定材料后,可提取公积金以应急。
另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末,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归集公积金59.1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81%,同比增长20%;提取公积金38.7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61.29%,同比增加67.29%,有力促进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对缓解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改善住房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关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