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贷款人要等到新一年来临才能感受到降息带来的好处,但也有市民却从降息次日就享受到更低的月供。
日前,乌鲁木齐市民吴坤告诉记者,以前他每月的月供款是3502.36元,没想到2012年7月6日降息后,当年8月的还款额降到了3368.34元。问过银行才知道,他们降息次日就调息了。吴坤算了一笔账,这种次日调整利率的方式,自己比其他人早享受了近半年,5个月下来,自己少交了670.1元。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其他银行次年调息不同的是,该行的房贷执行的是次月调息政策,但在2012年两次降息后,都采取了“次日调息”的调整方式,所有的客户都能享受次日调息的优惠。
据了解,目前多数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均为“次年调”。也就是说,每年的1月1日按当时的基准利率确定当年的贷款利率,年内不管基准利率如何变化,还款人的月供金额都不变。
不过,记者也发现,乌鲁木齐有银行执行两种个人按揭贷款利率调整方式,除了“次年调”外,购房者还可选择“次月调”。在办理购房贷款时, 借款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客户可自由选择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调整形式,一旦选择了,就以借款合同为主,原则上不可变更。(郑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