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公租房申请工作的开展终于进入倒计时!日前,《高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按规定公租房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此次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包括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住房,利用政府优惠政策并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厂区园区企业配建的住房,其中以公租房为主体。与以往廉租房不同的是,高明区公租房所面对的申请对象,将首次突破户籍限制。按照规定,申请对象大概可以分为三大群体。一是低收入的本地城镇户籍居民家庭;二是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包括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申领《入户卡》的外来工,以及连续缴纳满3年社保的非户籍家庭;三是各类人才及园区外来工。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户籍居民及参与积分入户的申请人来说,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没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车辆及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否则不予批准。
虽然公租房申请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同类型的公租房所服务的群体各有侧重。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将主要安排本地城镇户籍居民及特殊急需人才。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面向全社会公开租赁。而厂区园区企业配建的公租房,则主要为本企业员工服务。
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是否意味着配租申请工作进入倒计时?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表示,目前管理细则征求意见将持续到本月21日前,最快将可以在5月份敲定细则,并随即启动首批公租房的报名申请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1年高明兴建的11个公租房项目,共提供1239套公租房,其中98套由政府投资建设,319套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其余为厂区企业配建住房。由于目前社会投资建设类的319套公租房尚未完工,因此首批面向社会配租的单位,将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主。
“除新建的98套单位外,原先政府兴建的保障性住房还有剩余,加起来约有150套。”负责人表示,其中政府投资兴建租金标准最高为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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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方式
《高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高明区人民政府及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官方网站公布,市民可以在2013年4月2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mzhufang@2008.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