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开发商就通知业主收房,部分业主收房后发现房屋多处出现质量问题,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函要求开发商停止违法交房,尽快办理竣工验收也毫无效果。长沙城市山水豪园二期的业主们对此很是愤怒,“要是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到时候连房产证也办不了。”业主们忧心忡忡。
未办理竣工验收就通知收房 质监站认定开发商违法
2011年6月底,长沙市民杜先生购买了长沙雨花区万家丽路与曲塘路交汇处城市山水豪园二期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2年8月28日交房。去年8月底,杜先生接到收房通知。来项目收房时却发现房子通过竣工验收,开发商也没提供两证一表(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于是拒绝收房。
“既没有通过消防验收,也没有办理竣工验收,这样的房子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不过,开发商却咬定房子已经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在杜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红网记者注意到,第十条“交付期限及条件”中有一款是“由出卖人,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勘探方五方验收合格”。
“只是他们单方面组织验收,没有质量监督部门参与,这显然不符合规定的。”杜先生气愤地说道。随后,业主们向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
2012年11月29日,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给城市山水豪园开发商——湖南鑫亿置业有限公司的便函中明确指出:城市山水豪园二期工程未经验收,就已将部分住房交付使用,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停止违法交房,尽快办理竣工验收。而业主反映的消防问题,长沙市消防支队消防监督结果公开系统显示,直到今年4月24日,城市山水豪园二期才通过检验。
水管爆裂业主家里遭殃 电梯口过道吊顶脱落
城市山水豪园二期共有700余户,在开发商通知收房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业主在没看到“两证一表”的情况下仓促收房。随着部分业主开始装修,小区内不少质量问题开始凸现出来。“由于一、二期使用同一个水阀,增压的时候容易造成水管爆裂,导致小区经常性停水,基本上每个月停一两次。”业主刘先生说道。对此,9栋210室已经装修入住的樊女士有切身体会。5月13日,家门口消防栓的水管爆裂,弄得家里全是水。17日上午,红网记者在樊女士家里看到,尽管过了一周,墙角依旧可以看到清晰的水渍。“我最心疼的是我的家具,花了十多万从广州买过来的,平时我不在长沙,幸好住同一个小区的亲戚及时发现,我才赶回来处理。”
电梯问题也让业主们很是担忧。“电梯没有检验合格证,据我所知,已经出现7、8次业主被锁在里面的情况了。”杜先生告诉记者。接下来在小区看到的情况更让记者大吃一惊,在9栋11楼,电梯口过道的墙砖已经脱落了一大半,上面的水泥用手一抠便掉。而在11栋2单元20楼,电梯口过道的吊顶竟然已经脱落。“要是掉下来砸到人,那就麻烦了,这样的房子谁敢住进来啊!”业主忧心忡忡。
开发商称已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标准 双方对簿公堂
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后,今年1月份,城市山水豪园二期部分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整改问题,组织竣工验收,并赔偿延期交房导致的违约金。5月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发商称通知收房时已经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标准,当天法庭并未宣判。
17日上午,记者在城市山水豪园售楼中心见到了项目销售部周姓经理,他表示业主反映的交房问题不是他负责的,他不太清楚。不过他坦言,购房合同中对交房标准作了规定,业主与开发商双方认为的标准不一致。“既然业主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我们愿意配合。”而对于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他承诺“有问题一定会整改”,但由于整改难度大,整改的时间会比较长。
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颖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城市山水豪园二期开发商其组织的“五方”验收无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参与,验收程序违法,其验收行为无效。“就算合同中有约定,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然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上法庭也是无奈之举。”有业主告诉记者,“很多人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才买了这套房子,现在又没法住进去,希望开发商能尽快按质监站的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整改存在的问题,毕竟我们也拖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