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今年将推出8000余套保障房,市住房保障办23日举办咨询活动,指导市民提交申请,而今年公租房申请的准入门槛也有所降低。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月起实行。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根据今年保障房分配计划,预计可推出保障房共8000余套。其中,9至10月推出市本级建设筹集的经济适用住房约1400套,房源包括黄埔区大沙东项目及零星房源。年底前可供应约7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于天河、海珠、黄埔、白云四区,具体推出数量将视申请需求情况确定,届时将予以公布。
《办法》规定,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1人)年收入24795元以下的本市户籍居民为公租房基本申请条件。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管理处处长何剑虹表示,今年公租房申请的准入门槛有所降低,家庭最低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去年的15600元放宽到24795元。公租房月租金收费标准则按地段及市场情况调整,具体标准要待物价局批示。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住房保障的市民,可在领取租赁补贴、轮候公租房、轮候经适房三种方式中选择一项作登记确认。在《办法》实施前正享受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将直接过渡到公租房租赁补贴按标准发放;若其选择轮候公租房,在提交表格后可按轮候号进入公租房轮候册第一序列,租赁补贴将在次月停发。正在轮候经适房的市民,可选择继续等候或改为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广州着重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均纳入公共租赁房范围。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