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铺中介竟索11万“茶水费” 不给就租不到好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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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匹交易市场生意红火,找个好铺位竟然要给中介人员5.5万到11万不等的“茶水费”。长江布匹交易城一些租户向海珠区公安分局举报被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牵出了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业务主管等三人索贿案。昨日下午,海珠区法院以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对三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刑。

  中介索要好处费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林某在担任广州市联鸿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下称联鸿中介)业务主管期间,伙同同案人黄某勇(另案处理),利用负责长江布匹交易城对外招租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转手原认租人蔡某民认购的D177商铺时,向承租方赖某林夫妇索取好处费人民币11万元。

  同案人邓某、彭某在分别担任广州市联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联鸿投资)业务主管、联鸿中介业务员期间,在转手原认租人蔡某民认购的D211商铺时,向承租方何某招索取好处费人民币5.5万元。事后,林某分得人民币5.5万元,邓某、彭某各分得人民币2.75万元。

  不给就租不到好铺位

  据了解,此事得以案发是因为商户举报。2012年9月7日,长江国际纺织城22位租户及部分员工到市政府上访,称7月份与长江公司下属长江布匹交易城签订的《租赁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和不公平条约,要求更改合同条款和退回租金。

  后来,部分租户到中大布匹市场管委会反映,在认租商铺时,长江公司营销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们索取10万~39万元不等的“茶水费”,认为长江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退还贿款,凤阳街道办事处遂将该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

  2012年10月11日,海珠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凤阳街道办事处转来的举报材料,反映长江公司员工在出租长江布匹市场档口过程中存在向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情况,同月24日,民警将林某拘传到案。

  林某归案后供述,商户赖某林夫妇等人此前看商铺都没找到好的铺位,原因是好的铺位都已经有人认租了,第一手的认租人并不需要那么高的价格承租。如果商户不给好处费,是不可能租到好铺位的。

  昨日下午,海珠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林某、邓某、彭某分别判刑10个月、8个月和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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