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很熟悉,都认为在保修范围内的商品,只要维修都应该是免费的。然而,最近家住张店的卢先生却遭遇了在保修期内维修灯具、被告知要收费的事情。
去年11月3日,张店的卢先生从淄博大富豪灯饰(灯饰装修效果图)城的一家灯具专卖店内买了不少灯具,当时卖家承诺灯具保修一年,但是,具体怎么保修却没有约定,“买灯的时候没给发票,只有购买清单,一共花费1490元。”卢先生说,前几天自己家客厅的灯坏了,四根灯管有两根不亮了,找卖家后,他们却让他拆了给送过去进行更换,如果是上门维修,要收取费用。“我不懂电路,自己拆装害怕出问题,再加上现在我也不确定具体是灯的什么地方坏了,怎么可能随便拆装呢?”卢先生表示,他这个灯具从购买到现在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按理说是在保修期内,为啥上门服务还得收费呢?
就此,记者咨询了淄博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不过灯具并不在其内,而且,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灯具出台统一的“三包”规定。灯具应该按照电器保修条款进行,不过鉴于灯具损坏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果出现问题只能找经销商协商解决。像卢先生这种情况,只能根据双方约定解决,由于约定并不明确,卖家收费上门维修是合理的。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买东西一定进正规商店,买正规商品,要正规发票,不买价格过于便宜的产品,选购有“三包”承诺的产品。如果商品不在“三包”之列,一定要与商家有书面上的细则约定,以避免日后商品出现问题给大家带来不便。
(作者:徐鹏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