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租房备案新规实施两个多月 备案申请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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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合肥市民出租房子后要在15 日内到政府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两个多月过去了,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区出租房备案执行情况不一,普遍进展艰难。而昨天记者从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了解到,该社区创建网格房屋租赁服务站以及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中心,目前已备案781 户,备案率在全市领先。该社区的出租房备案“招数”或许能为其他区域提供借鉴。
 
  出租房备案进展不顺利
 
  “一些业主对出租房备案仍不太理解。”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对承租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般都要上门核实,如果发现材料虚假,坚决不让备案。这样的严格把关让部分业主认为“太麻烦”。
 
  事实上,房源难摸清,业主不配合等原因,使合肥市出租房备案新规实施两个多月以来进展十分艰难。截至目前,合肥市已有包河区、庐阳区出台出租房备案执行细则,不过庐阳区两个月以来备案申请量只在个位数;而瑶海区、蜀山区则尚未发布细则,出租房备案并未实质开展。
 
  监管备案要先摸清房源
 
  业主的闲置房子,是已出租,还是待出租?如果没有摸清这一点,出租房备案将很难展开。滨湖世纪社区将辖区16 个小区划分为八大网格,建立租赁服务站,专职配备工作人员2~3名,另外加上7 名协管员,进行日常房屋租赁服务管理。该社区将出租房分为待租房、已出租房等类型,实行分类监管。对已出租房屋,服务站通过电话、短信通知业主,督促租赁双方当事人备案。备案成功,填写信息记录在案;备案不成功,将通知业主解除租赁合同;如未及时备案,将实施相关处罚。对待出租房屋,通过网格人员、监控网络以及中介机构掌握房源动态,告知业主不要把房屋租给备案材料不全的人员。
 
  此外,该社区在加大出租房备案宣传的同时,还成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专职机构,接受咨询和备案登记。
 
  中介是房源的重要掌握者,该社区要求中介公司须每周以报表的形式对房屋租赁情况登记报备;一旦发现违规现象,比如没有书面告知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协助租赁双方提供虚假证明等,将进行罚款等处理。
 
  延伸证明
 
  按照规定,备案时,房主须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户须携带所有租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务工须提供合肥市的工作证明(公司公章、固定电话、负责人签字);如果是经商,须提供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业主及租户双方须全部到场办理,特殊状况不能到场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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