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有人用车上携带的其他物品代替。但是还有人竟然在高速路上把宠物狗拴在路边,当做警示标志牌使用成了“警示狗”。
7月3日晚上19时许,高速交警沂源大队民警巡逻至青兰高速公路259KM处,发现前方一条白色宠物狗被拴在应急车道旁的护栏上,小狗对过往的车辆不时发出“汪、汪、汪”的叫声。前面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一男子正在换轮胎,民警立即停车询问情况。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驾车从济南回沂源,行车途中,突然听到右后轮传来“砰”的一声响,他马上意识到爆胎了,于是将车靠边停下,但车上找不到三角警示牌。考虑到停车比较危险,他想到了自己车上的宠物狗,李某将小狗牵到车后30米左右的地方系在护栏上,便换起轮胎。
民警了解情况后协助其尽快换胎,并教育驾驶员,这种行为不但起不到安全警示作用,反而给宠物狗带来危险,行车前一定要检查好随车携带的必备物品。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故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