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可互用住房公积金 购房1年内可由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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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初,自治区住建厅下发《关于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区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直系亲属之间住房公积金可以互用、个人购房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等政策让不少购房市民交口称赞。

  连日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也接到了不少市民的咨询:什么样的情况才符合直系亲属,大病医疗是不是也可以公积金互用?信贷处主任高淑兰解答了市民的疑问。

   直系指同户内未婚子女

  不久前,市民张小姐看好了一处楼盘,想用自己的公积金办理贷款,发现余额不足。新政执行后虽然可以用其父亲的公积金,但两人加在一起还是不够。于是张小姐想到了自己的大哥,如果三个人的公积金加在一起就可以办理贷款。可是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时却被告知:只能用父亲一个人的余额,大哥的不可用,因为张小姐的大哥已婚。

   高淑兰告诉记者,新政中“直系”亲属特指:父母、子女、配偶,不包括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如果是张小姐的父亲购房,而其大儿子尚未成婚,则两个子女都可以将公积金拿出来供父亲使用,而如果只是张小姐自己购房,则只能使用其父亲的公积金。如果张小姐是已婚,则父女双方之间的公积金就不能互用了。”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必须是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在以往的公积金政策中,遇有大病等意外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救治。新政实施后,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可以互用,大病医疗的政策也是可以互通的。高淑兰说:“同样,只要是同户未婚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公积金都可以提取用来大病医疗。”

  互用公积金限时、限额

  《通知》中对直系亲属之间拆借公积金额度也有明确规定:父母、子女在互用公积金账户中额度时,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子女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所需付房款的总价,也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仅能够提取支付房款的相应额度。

   新政实施后,原本许多没有缴纳公积金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贷款的年轻人,可以利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了。“近期,我们就遇到许多这样的贷款人。年轻人已经通过商业贷款买了房,由于公积金贷款利息低,现在纷纷来转为公积金贷款。”高淑兰告诉记者。值得注意的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余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期限。

  另外,在新政中还有一点细则需要注意:公积金提取有一定年限,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办理商业贷款买房的市民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要先看好是否在一年内,如果商业贷款还款已经超过一年,则不能转为公积金。

  办理转贷业务4步走

  1.首先贷款人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单身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随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3.拿着上述证明,去原商业贷款银行还清贷款余额。

  4.一个月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本报记者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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