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这是去年乌鲁木齐市房价和收入的比例。而前年这个比例为8.0。
7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在《2013年新疆房地产形势分析》中指出,2012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房价收入比约为7.36倍,高于世界银行确定的3-6倍的合理区间。 而新疆根据同样指标计算,房价收入比约为6.2倍,总体基本处于合理区间。
乌鲁木齐的房价收入比是多少呢?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投资所副研究员秦波给记者算了一下:
按照2012年乌市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一家三口为90平方米,2012年乌市人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收入为18048.67元,一家三口全部年可支配收入总额为54146.01元,2012年乌市住宅类均价为5704.3元/平方米。买房理论时间为不吃不喝需9.48年。
房价收入比是怎么算出来的?秦波解释说,这是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记者了解到,一般业界作此类统计时,也可用可支配收入而不是总收入,用住房均价而非房屋总价。而按照此类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2012房价收入比是:5704.3×30/18048.67=9.48。
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方面表示,2011年乌鲁木齐市的房价收入比为8.0,位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房价收入比创10年以来最高。
据了解,2008年之前,乌鲁木齐市房价收入比一直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从2008年开始,房价收入比增长明显,从2008年的6.3涨到了2011年的8.0,直至去年的9.48。
按照国际惯例,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
那么以此来参照,乌鲁木齐9.48的比值明显已经超过了这个合理区。那么是否就说明乌市房价泡沫大呢?
“实际上,我认为房价收入比到底能有多大可信度是值得思考的,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套来交易,因此即使是北京、上海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可以当做一个参考值来对待。”秦波说。
在秦波的研究过程中,他发现,根据《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平均房价泡沫为29.5%,乌鲁木齐市泡沫成分仅占实际价格10%以内,市场依然以刚性需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