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马股份拟与杭州信托合作开发重庆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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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晚间,还在停牌的重庆(楼盘)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加快旗下地产项目的开发进程,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与杭州(楼盘)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公告披露,今年5月10日,东原地产以17.7亿竞得得重庆北部新区G9-1/02号、G12-2-1/0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6月19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川置业有限公司承接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注册资本2000万元。该项目用地面积约18.99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最大建筑规模≤35.69万平方米。
根据协议,杭州信托与东原地产均以股权和债权方式共同对长川置业进行投资。
其中,杭州信托通过股权及债权方式投入不超过12亿元。杭州信托以信托资金通过增资方式获得长川置业49%的股权,东原地产则持有长川置业51%的股权。同时,杭州信托以信托资金平价受让东原地产对长川置业持有的债权。
长川置业向杭州信托归还债权本息和/或由东原地产回购杭州信托对长川置业持有的债权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回购溢价。东原地产按照约定向杭州信托支付股权转让款以受让杭州信托持有的长川置业49%股权。
上述交易合作时间不超过3年,合作期间,东原地产以其持有的长川置业全部股权为长川置业向杭州信托清偿债务及东原地产履行债权和股权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另根据合作交易安排,长川置业增加注册资本至5亿元,其中杭州信托以信托资金向长川置业认缴2.45亿元的增资,同时东原地产向长川置业认缴2.35亿元的增资。增资事项完成后,杭州信托将持有长川置业49%的股权,东原地产持有长川置业51%的股权。
杭州信托以信托资金从东原地产处分次受让东原地产基于股东借款而对长川置业享有的本金额不超过9.55亿元的债权,债权转让价款等于债权本金额。
就上述东原地产转让给杭州信托的债权,将形成杭州信托与长川置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长川置业按约定以不超过14%/年的利率向杭州信托偿还本付息,或由东原地产按与前述利率相等同的溢价率回购杭州信托对长川置业所享有的债权。
东原地产回购杭州信托持有的长川置业49%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溢价部分将以项目利润和市场价值综合参考确定。
迪马股份表示,此次项目合作有利于满足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快速启动运行;提高了开发项目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助于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促进公司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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