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已开通楼巴开发商须继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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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政府将全力解决楼巴服务不足的问题,近日广州市交委为此专门公布了楼巴问题一揽子工作方案。

  对于有楼盘因经营压力随意停开楼巴的行为,该方案明确,对于已经开行楼巴的楼盘,开发商必须严格按事先承诺继续提供楼巴服务,并且需要明确向属地政府提交服务承诺书,承担提供楼巴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楼巴解决方案将“一楼一策”

  该方案介绍,目前全市主要为业主出行服务的楼巴线路共有72条,涉及楼盘30个、车辆378台,日均发送2448班次、46410人次。这些楼巴均属于开发商自行开通交通方式,与业主基本没有正式签订合约,本身一直处于亏损经营,需开发商补贴维持运行。

  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楼巴服务不足的问题,市交委按照“已开行楼巴楼盘、在建楼盘(未开行楼巴)、未建楼盘”3大板块,分类提出多项解决措施,按“一楼一策”,对现有楼巴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新增楼巴,对楼盘公共交通服务配套进行评估完善,逐步加大公共交通服务力度。

  新开27条公交线深入楼巴不足小区

  对于已经开行楼巴的楼盘,方案要求开发商必须严格按事先承诺继续提供楼巴服务,并且需要明确向属地政府提交服务承诺书,承担提供楼巴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因车辆报废等原因,无法提供楼巴服务的,鼓励开发商委托专业运输公司提供楼巴服务。开发商还可以尝试按市场化原则开行社区快线,即由业主按市场价格付费,站点设置和运营时间都可以由业主和运营单位协商。

  广州市交委也计划在未来三年新开通27条公交线路,深入各楼巴服务不足的小区。新线路和新站点设置尽量靠近楼盘,有条件的可设置在楼盘内部,对占地面积大、居住人口多的楼盘,可分设几个站点,有效减少市民乘坐公交的步行时间。

  在建楼盘售楼书需加入楼巴条款

  对于尚未开通楼巴的在建楼盘,方案提出开发商必须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楼巴服务条款,如果确定要提供,则合同中要列入楼巴设置方案(包括楼巴运营商、线路设置、发班时刻、车型、服务期限、票价、停靠站点等信息),明确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未按照规定规划和建设公交站的楼盘,开发商需整改、另设公交站,配套公交站场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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