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劲隽泷湾收楼后仍临水电 业主投诉遭“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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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路劲隽泷湾收楼后仍临水临电 业主投诉遭“踢球”

    “收楼后发现自家用的还是临水临电,不交物业费不准验房,验房后质量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近日,路劲隽泷湾业主邓先生向新华网爆料。距交房日期已经一个月了,路劲隽泷湾首期业主仍在使用临水临电,收楼当天开发商要求业主签字验收,但并未提供永久供水、供电证明文件。而这不是开发商唯一没有兑现的承诺。

    路劲隽泷湾

    收房后一个月仍旧临水临电

    9月25日,路劲隽泷湾统一向一期200余户业主发出收楼通知书,通知业主9月30日至10月6日收楼,前往收楼的业主在查看收楼明细时发现,所有验收材料中并没有永久供水供电证明,他们找来物业询问,物业则闪烁其词,告知业主证明文件已经办理但还未送达。

    收楼的业主联名向开发商发出异议函(拒绝收楼函),要求开发商回复临水临电问题。据业主邓先生透露,后来开发商向业主回复了函件,记者发现,回复函中指出“现在所使用的水电是正常水电”,但开发商对临时水电问题只字未提。

    不仅如此,回复函中还提到“补充协议”,其规定:“商品房经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具备交付条件。”而与之前在预售合同中规定的“交付时若不能提供‘供水、供电永久使用证明材料’则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相矛盾。

    部分得到内部消息的业主表示,开发商9月25号才去土地开发中心申请自来水施工道路开挖,而要求业主9月30日收楼。“明知道文件不齐全却要求我们收楼,也未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邓先生补充道。

    合同中规定收楼时提供“供水、供气、供电、通油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国彬,朱律师表示:“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提供永久水电证明,但实际收楼时开发商提供不出相关文件,那业主拒绝收楼是合理合法的。”对于开发商为什么还未能提供永久水电,朱律师认为,有可能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照供水供电部门的要求把水电设施弄好,无法将永久的水电引入住宅内,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改过规划,但改过之后没有履行正规的报建手续,当楼盘内和楼盘外的设施不匹配的情况下,自然无法提供永久水电。

    还未入住 各种费用“从天而降”

    “物业告诉我们要先交物业费再开门验房,且物业费从通知收楼日期算起,即10月1日,如果不交足三个月的物业费,是无法进入房间验房的,无奈我们只有先交钱。”对于路劲物业先交钱再验房的问题,邓先生表示很不能理解,但让他更不能理解的是,还未入住就费用一大堆,“首先每户要在收楼前交取400元的‘水电周转金’,毛坯房申请装修时要交取2000元的‘装修保障金’,办装修许可证需要交费,装修工人的工作卡也需要交费。还有一项是装修时要收‘装修垃圾处理费’,每方10元且按建筑面积算,同时物业宣称不交垃圾处理费,不给提供水电。”

    针对物业公司强制性收取装修垃圾处理费,朱律师表示:“这笔费用是物业公司制订的,并没有得到认证,业主有权提出异议。业主可以自己委托他人清理垃圾,物业公司只要规定每天收垃圾的时间和堆放地点,但不能强迫业主另外交钱清理自己装修所产生的垃圾。”

    路劲物业向业主出示的交费明细

    质量问题未解决被迫收楼

    随着路劲隽泷湾的业主陆续前往收楼,质量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据部分业主透露除漏水、墙面空鼓之外,“地面偏高”是一期业主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邓先生向记者反映,“现在交楼的每栋楼的每个户型地面都非常高,无法装修。好多业主都只有重新打掉地面才能铺砖,否则铺完砖以后,地面都超过门槛和阳台门了。让开发商解决,开发商让我们找工程部,工程部说这设计是符合标准2.2cm的,不予解决,让我们找物业,物业又让我们找工程部,推来推去。”

    虽然开发商最终答应将门槛石抬高1厘米,还是有业主表示这种方法是治标不治本,所以只能自己请人来将地面打低。

    在与物业沟通的过程中业主普遍表示,物业方面态度敷衍、挂业主电话、整改问题一拖再拖。遇见问题推来推去像在“踢皮球”。

    补充协议秒杀合同 开发商欲“打擦边球”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专门找到了路劲地产相关负责人,彼方也给出了相应的回复,回复中称:“根据补充协议,提供‘供水供电永久使用证明材料’,不是双方合同约定的交楼必备条件。现由于区域的大水电未通,我们已主动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尽早开通。其次,路劲物业与路劲隽泷湾的开发商不是一家,费用是路劲物业收取的,与开发商无关。”

    对于装修垃圾处理费,该负责人表示:“部分业主提出要求,希望委托物业公司清倒装修垃圾,所以由物业公司统一清运,向每户业主收取一定的清运费用。但我司并无强制性收取,如业主不需要委托物业公司清运,业主必须自行清运出小区。”

    另外,就毛坯房“地面偏高”的问题该负责人说道:“根据建设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设计要求预留50MM装修厚度,其中20MM为找平层,按规范允许标高误差8MM,即扣除误差后预留22MM予业主铺贴地砖,若预留厚度不足22MM由施工单位整改。”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业主尚未收楼并表示将会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新华网将持续关注报道。(新华房产调查记者 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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