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日,中国石材协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天然大理石白皮书(2013)》新书发布会” 。白皮书的核心内容就是宣传大理石对人体没有放射性危害。目的是“还原事实、展示形象、推动发展”,定位于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天然大理石的产品概念、质量数据、消费指南和重点企业等相关信息,希望引导普通消费者更全面、更理性、更科学地认识天然大理石产品,消除疑虑,修正误区,还大理石以“清白”。
关于大理石产品对人体无放射性危害的通告
关于天然大理石产品对人体无放射性危害的通告
目前影响我国石材生产销售的主要原因不是资源短缺,不是技术落后,而是所谓“大理石有放射性”的误解。令业内人士困惑的是,这一说法不知起于何人,不知来自何处,却在公众中传播,搞得一些人“谈石色变”。针对社会上消费者对于大理石是否对人体有放射性危害的疑问。白皮书做出了详细解答:
我们所生存的地球是由103种天然元素构成,其中就包含着放射性元素。人类已经在具有放射性的环境中生存、繁衍了几十万年。作为天然材料的石材,自然也含有放射性元素,这是客观存在不容否认的,关键是其放射性含量是否大到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1.大理石放射性检测指标――远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A类标准
2011年7月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中,包括大理石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被划分为A、B、C三类,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内照射指数)≤1.0和Iγ(外照射指数)≤1.3要求的为A类,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不满足A类标准要求但同时满足IRa≤1.3和Iγ≤1.9要求的为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包括如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医院和学校、办公楼、宾馆等)的内饰面,但可用于II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不满足A、B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足Iγ≤2.8要求的为C类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
据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10年对市场上常用的100余种国产和进口的大理石样品进行的放射性检验结果显示,所有被检大理石样品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平均为0.02,仅为国家标准A类指标的五十分之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其数值远优于其他现在通用的装饰材料。
2.现行大理石产品标准――不要求检测放射性
因为大理石产品不存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放射性问题,所以在我国现行的大理石产品标准《天然大理石荒料》(JC/T 202-2011)和《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 19766-2005)中,均没有强制检测大理石产品放射性的要求,说明其无需检测。
3.进出口大理石产品――不要求检测放射性
2009年以前,进口大理石在入境时必须要进行强制性的放射性检测。在中国石材协会的多方呼吁和推动下,2008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名录(2009年)》,明确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大理石及其相关产品调出《法检目录》,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即大理石不再进行放射性强制检验。
4.装饰装修工程应用――不要求检测大理石产品放射性
在建筑装饰工程领域涉及建材产品放射性检验的两个相关标准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没有要求检测大理石放射性的内容。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曾要求检测“石材”的放射性,其中包含大理石和花岗石,造成了在各种工程中对大理石验收标准执行上的不一致。2012年,住建部采纳了中国石材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对该标准中材料放射性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大理石不需出具放射性检测报告。
从上述各项标准中关于大理石放射性的规定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家和行业层面均有明确定论:大理石产品无任何影响人体健康的放射性危害。
白皮书还提到了我国年产大理石板材12781.36万平方米,年产花岗石板材41321.21万平方米,年销售收入2781.42亿元,年进出口贸易额80.6亿美元,我国石材行业在全球独占鳌头,是名符其实的石材生产和消费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