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没有协议,找装修工做家具出了问题要怎么维权?
消费案例:
本来装修就是件劳心费力的事情,有的人选择包给装修公司,有的人也会遇到与装修师傅合作的情况。按理说,如果与装修责任单位签了一纸合同,那么当消费者遇到问题时,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维权。但是,假如消费者找了一两名装修工做家装,出了纠纷,又该怎么办呢?
家住崇贤的吴先生就遇到了一件闹心的装修纠纷。
一年多以前,吴先生家开始造新房子。听朋友介绍,当地有个“陈师傅”做木门的手艺很不错,于是,吴先生就托人订购了木料,运到陈师傅的加工厂,请陈师傅帮忙加工成七扇木门。木门加工好之后,陈师傅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一切安装就绪,吴先生当天就一次性付清了木料和加工费。
没想到,新房子刚住了没多久,这七扇木门就陆陆续续开始出现裂缝。其中,最严重的一扇已经严重变形,连门都关不上。
出了问题后,吴先生找了陈师傅帮忙修缮。起先,陈师傅的确过来帮忙调试,但很快,门的裂缝越来越大,吴先生没了耐心,越想越懊恼,要求陈师傅对出现裂缝的七扇木门进行全部更换。
这样一来,陈师傅就委屈了。凭他多年的经验,这木门出现了裂缝主要是由于用来加工的木料存在问题,导致收缩幅度过大。但是,吴先生是自己采购加工木门的木料,并不是在陈师傅这里购买。陈师傅觉得,让他个人来承担这个责任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双方各不相让,各执己见,闹了一年多,最终来到塘栖工商所要求协调处理。
所长断案:
接到吴先生的投诉之后,所里的经办人员先到吴先生家中进行实地查看,我们发现,七扇木门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宽的缝隙差不多有3厘米-5厘米,最细的也有1厘米左右。
经办人员表示,在这起纠纷中,陈师傅在整个经营过程中是实际的加工者,而且吴先生也付了加工费,双方达成交易,但陈师傅认为,根本原因是制作木门的木料没有充分干燥,是木料问题导致七扇门全部裂缝,所以,经办人员从木料问题着手,继续追查木材销售者。
不过,经过查找,木材销售者已经无法找到。鉴于门板使用时间较长,很难进行质量鉴定,经办人员只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在这起纠纷中,双方都负有一定责任,陈师傅作为长期从事木门加工的从业者,理应能够辨别木料的好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却在当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木料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等到木门做好,暴露出问题时,陈师傅才以“木料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这肯定让消费者无法接受。
此外,由于木门已经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本身已经存在折旧,而消费者也承认陈师傅在此过程中只是加工者,收取的只是加工费用。那么,消费者若要求陈师傅承担全部的更换费用是不合理的。
最终,经过经办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陈师傅重新制作七扇白胚木门,由此产生的油漆等费用则由吴先生自行承担。考虑到年关将近,吴先生的新家少了七扇门会显得不和谐,陈师傅也答应尽量赶工,争取在一周时间内能将七扇白坯木门交给吴先生。
装修门道多,门外汉很容易摸不着头脑,消费者要注意的是,在装修过程中一定要多学多问多了解,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货比三家、请教专家等方式提高自己的认识。此外,在购买装修建材时一定要选择有品质、有信誉的商家,尽可能到正规的建材市场购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