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朋友租了几间房屋欲装修后开宾馆,不想交了15万余元租金和押金后,还没等房屋装修就被纳入拆迁。
来贵阳做生意的湖南人周先生昨日反映,他所租的房屋位于花溪区董家堰村,房屋租用年限为2013年10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按约定,10月14日,周先生向出租人龚先生预付了房屋租金和押金总共152800元。一个月后,周先生所租房屋地段被纳入拆迁范围。
11月25日,周先生联系上龚先生,要求退还所付租金与押金。据称,龚先生当时承诺,将在一周内退还房屋租金与押金,并与周先生签订了退款协议书。
但一个月过去了,周先生和朋友仍没拿到预付款。
昨日下午,记者两次拨打龚先生的电话,均处于呼叫转移状态,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收到对方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