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温州瑞安仙降街道中心位置的东河,迎来一批特殊的冬泳者:当地50多位胶鞋厂老板,沿岸上千人围观。仙降街道共有2000多家企业,以胶鞋、箱包企业为主。老板们表示,去年以来,在当地政府部门部署下,所有企业的固体废料规定必须倾倒在固定的收集点,压缩打包后统一清运;打捞垃圾、清淤、拓宽河道……这些老板,曾是公众眼中的污染制造者,现在,他们想通过行动表明自己是治污的积极推动者。(2月18日《都市快报》)
污染河流地的鞋厂老板在试图用行动表示,自己正是治污的积极推动者,但执意表达招致冷落,却不是无缘无故的。首先,尽管迄今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所谓鞋厂老板的相约下河游泳,总让人或多或少地嗅到“策划”的味道,或说看起来就像是“专门”去证明当地的治污政绩。其次,一次鞋厂老板的相约下河游泳并不就证明河晏水清。即便是一直在被污染的河流,同样能够制造出短期内的“可游泳”状态来,譬如提前若干天通知不准排污,再稍加清洗,就足以达到。
当然,我无意就此去否定瑞安仙降街道的治污成果,但需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是,那些不可遏制的河流污染,究竟如何产生?某些地方环保部门的不重视乃至“治污吃污”,固然不无干系,但根本性的缘由,还在于发展模式的扭曲以及对污染产业的依赖。于一些地方,污染企业的长期聚集早已出现,可地方管理者缘于对其利税的习惯性依赖,从没下力气去治理, 由此就制造出了看似不可治理的黑色河流。此时,就算能“倒逼”鞋厂等污染企业老板进行生产方式上的改进,也不能从根本上消弭深层次的污染源。一个鞋厂老板游泳或许能够展现出“自我革命”的决心,但治污革的从来都是权力和污染利益之命。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即便此次温州鞋厂老板的相约游泳完全出于自愿,它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治污责任倒挂,可能难以衍生出长期的治理效应——毕竟,他们“污染”的厂子不是突然间建成的。在此之前,他们至少走完了办理环保许可证明、经营许可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等系列行政程序。而因为落后产业而产生的河流污染,它的彻底整治只能依赖于诸多宏观制度上的转身,比如去除单一的GDP指标,比如必须在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加入更多“环保”内容,比如整体意义上的对落后产业升级与淘汰,等等。
鞋厂老板相约游泳的社会认同度正在降低,而到底什么样的下河游泳才能成为水质向好的证明?只有当下河成为普通人自觉自愿行为的时候,它才能成为水质变好的风向标。从不少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河流治污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权治到法治的过程。“老板相约游泳”的作用无法被高估,对于治污路径,我们只能将其兑现为务实的有威慑力的市场、生态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