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去年为9091名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申请社保补贴,总计金额 3623.12万元。
据介绍,凡具有太原市城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进行了就业登记,与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劳动事务代理关系,并按灵活就业的方式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此次补贴主要包括养老补贴和医疗补贴两部分,补贴部分占总额的三分之二。经统计,去年共有9091名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申请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 3623.12万元。(李晓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