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会”在即,空气质量将是今年众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早前发布的《肇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工业企业特别是陶瓷、水泥企业消耗煤炭等能源大幅增加,是我市空气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为此要标本兼治,重点抓好陶瓷等行业的综合治理和升级改造。
在经过充分的调研后,市政府制定《肇庆市推进建筑陶瓷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并于2013年12月30日颁布实施。《计划》以环保、节能、产业提升等为标准,详述陶瓷企业的治理要求,态度严肃明确,另一方面,也鼓励陶瓷企业转型其他先进产业。
●治理要求多措施鼓励“煤改气”
环保目标位列《计划》的首位,要求:企业全部生产线使用天然气,或者经环保综合治理升级改造后达标,颗粒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限值须达到国家标准;配备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生产废水100%循环利用。
为引导陶瓷企业“煤改气”,《计划》充分考虑,从各个可行方面提出鼓励措施,如实行“煤改气”的企业可申请提供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超过10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可申报省或国家资金补贴;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利用企业的税费优惠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符合相关税法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实行“煤改气”的企业依法享受亏损弥补、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各部门全面核查涉及“煤改气”企业的收费项目,应取消的予以取消,能降低的予以降低。
●措施严格年底前全市须达标
治理设明确的时间限制,今年9月底前,鼎湖区、高要市所有建筑陶瓷企业按环保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年底前,范围推广至全市所有建筑陶瓷企业。
而12月31日前完成“煤改气”改造并使用天然气的陶瓷企业,每条生产线将可得到一次性的财政补贴。若2015年1月1日后方完成技改,使用天然气的生产线,不再享受该优惠。
为保证措施得到落实,《计划》要求,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安监、质监、经信、国土、国税、地税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等要求的企业,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升级改造,逾期未通过升级改造验收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其关停,依法停止供水、供电,并将相关情况知会金融监管部门。
陶瓷企业带来的另一个难言之痛则是耗能。据统计,建筑陶瓷企业能耗占我市33.6%,产值仅为6.3%,两者比例约为5:1,倒挂现象严重,作为对比,其余高耗能产业的数字为2:1。《计划》提出,到2015年,建筑陶瓷企业的整体单位产值能耗比2010年总体下降25%以上,确保属国家或省万家企业的陶瓷企业完成年度节能任务。全行业落后电机实行电机能效提升改造。
●关上闸门不再新上建陶项目
在对现存生产线进行治理的同时,《计划》宣布“关上闸门”。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原则上已不再新上一般性建筑陶瓷项目,《计划》对此态度明确,措施严格:不得受理相关土地指标、环保排放、用水及用电报装等事项,也不予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节能评估;现有陶瓷企业的扩产,必须经过环境评估合格后方可动工建设,经环保验收后方可投产;暂缓办理未经环境评估合格的陶瓷扩产项目用水、用电增容报装申请。
责任落实到人。批准新上一般性建筑陶瓷项目的审批负责人,或对未经环境评估合格即擅自开工建设的陶瓷扩产项目未能及时责令停止建设的部门负责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多项支持推动升级或转型
《计划》在对不达标建筑陶瓷企业进行严肃治理的同时,也鼓励优势企业就地升级。提出到2015年底,在现有建筑陶瓷企业中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5家以上;推进名牌培育工作,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等。
对于符合《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主导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要求的重点骨干陶瓷企业,按照相关鼓励扶持政策予以支持。而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型建筑陶瓷企业,将要集中清理关闭。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特别提出,鼓励陶瓷企业转产转型。譬如,推动企业利用已有土地、厂房等资源,以独立转产或合作转产等方式,转型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我市将提供多项支持,包括制定相关招商引资政策,鼓励外部资金到我市进行合作转产投资;对实行转产转型的企业,组织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优先安排申报各类资金补助、贴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