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三月份以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连续收到3起由家庭装修问题而引发的消费投诉。对此,近日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春季装修莫扎堆,审慎签订装修合同,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随着天气转暖,众多消费者普遍认为春季的温度和湿度等各方面条件更适合装修和通风,且相对于夏季,春季的气温和湿度也更利于甲醛的释放。所以,不少消费者会选择在春季进行装修。但是个别商家为了招揽生意,任意增加客户的数量,致使无法正常工作,影响了消费者正常的生活,引发消费者的不满。
家住二环南路的张先生春节前购置新房,日前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合同装修房子,张先生选择的这家装修公司规模并不大,其主要依靠互联网团购促销的形式来吸引客户,而这种促销方式往往可以在一些新建小区内一举揽下三四十户的装修工程。在装修开始后不久,装饰公司有关人员便通知张先生,由于承担的装修工程较多,装修工人紧缺,技术好的工人就更加抢手,因此不得不暂停张先生家的装修工程。张先生几经与商家协商都未能得到满意答复,无奈,只好到消协投诉。
无独有偶,天桥区的欧阳先生通过一家装饰公司与瓷砖供应商家签订供销合同,而当使用时,商家却电话通知欧阳先生,他所定制的瓷砖无法到货,要求他更换其他色泽和款式的瓷砖,由于欧阳先生根据瓷砖的颜色和款式挑选的浴室柜、马桶,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记者了解到,瓷砖缺货的原因之一是物流障碍—很多品牌瓷砖的生产厂家并不在济南,消费者购买后,商家要从外地调货,受到物流成本影响,供货量少的情况下,商家一般不愿意承担这笔额外的成本,于是告诉消费者缺货。
对于装修投诉日益增多的状况,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装饰公司时,要慎重审查公司的技术能力规模,签订合同要明确责任和工程的进度,以防拖欠工程进度。与商家签订的购货合同,要事前验货,确保商品的供应。(记者 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