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同意,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官网宣传,为此,著名演员张国立将三家公司告上法院索赔,要求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报称,已受理此案。
原告张国立诉称:2013年11月,原告发现被告一甲电器有限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公司官网上擅自、大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宣传其厨卫产品。
原告称,曾向被告一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后来却发现被告二乙电器有限公司和被告三某科技有限公司仍在其制造和销售的厨卫产品外包装、宣传单、宣传册上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
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肖像权和姓名权,且极易使相关消费者误认为原告为侵权产品的代言人从而信赖产品品质,其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谋取不当利益,也使原告名誉遭受不良影响,给原告造成一定精神损害,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