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建科〔2014〕75号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申请和评价、监督检查、附则5章22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拒绝终身制
如果一家企业在获得建材绿标期间出现了影响环境的恶**件和重大质量事故,主管部门将责令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撤销其绿色标识,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硬杠杠”。这就意味着,我国建材行业对绿标不搞终身制。
此次《办法》规定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共分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范围内,负责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负责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建材绿标的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
按照《办法》规定,申请建材绿标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条件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绿色建材市场不规范 绿标进行严格界定
鉴于当前绿色地板等建材市场极不规范,一些厂家经常打着“绿色”、“环保”、“生态”、“节能”等五花八门的概念忽悠公众,《办法》规定,今后凡商家自行出示的“绿色建材标识或证书”均属无效,消费者和市场可不予认同。此前,有些地板等建材产品只具备绿色建材的某一方面性能和指标,就称自己为“绿色建材”。
据了解,首批被授予绿标的建材产品将含节能玻璃、陶瓷薄砖、地板建材、高性能混凝土、绿色化学建材、绿色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节水洁具、部品部件、砂浆混凝土等几大类产品。两部委还将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凡申请绿标的建材产品,必须符合绿色建材的技术要求并在绿色建筑的工程中有实际应用。此前,两部委对绿色建材的应用比重、绿色建材产值占整个建材工业产值的比重、单位增加值的能耗、碳氧化物的排放总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对绿标进行严格的界定,基本上可杜绝“伪绿色”的商业炒作,有利于货真价实的绿色建材在市面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