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民刘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瓷砖,贴到墙上后发现,有4块瓷砖颜色与其他颜色不一样。8月1日,经过船营工商分局长春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瓷砖销售商赔偿刘先生300元钱。
据了解,前不久,刘先生在船营区内某商店购买瓷砖,将瓷砖贴完验收时,发现有四块墙面瓷砖与其他墙面瓷砖有色差。于是,刘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更换或赔偿。商家却表示,只能给刘先生免费提供瓷砖。但瓷砖已经贴到墙上,无法进行更换了,商家提供的免费瓷砖根本没有用场。无奈,刘先生来到长春路工商所投诉。
长春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与瓷砖销售的商家取得联系。通过反复调解,商家同意给刘先生300元钱作为补偿,刘先生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