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雷士照明:高层内斗折射民企转型之痛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雷士风波背后,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家与投资方微妙关系,这背后奇怪的中国特色土壤下,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尴尬的角色定位。
尽管中国商业环境越来越正规,但投资人和创始人,特别是民营企业枭雄之间的斗争屡见不鲜,从贝恩和国美、鼎晖和俏江南再到阎焱、德豪对雷士,类似戏码一再上演.
一位投资人表示,中国民营企业学习了很多年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但市场经济才20到30年,很多民营企业只是模仿了形而没有模仿到内核,企业家内心从未接受这套规则,这为一系列纠纷埋下了隐患。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创始人三次被逐
雷士由吴长江和同学杜刚、胡永宏1998年创立。2005年,因争夺公司主导权,吴长江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随后,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
2012年5月,吴长江与公司资本方软银赛富发生冲突,被资本方“逼宫”让位,吴长江辞去雷士照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投资方赛富创始合伙人阎焱出任董事长一职。
2012年7月,雷士员工、经销商、供应商力挺吴长江回归;9月4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任命吴长江为临时运营委员会负责人。雷士照明持续动荡,出现了工人罢工、经销商另立门户、供货商停止合作等乱局。
2012年12月,吴长江引入“盟友”德豪润达,由后者斥资16.5亿港元收购吴长江手中雷士的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间,吴长江亦通过认购股权,成为德豪润达的主要股东之一。在德豪润达的支持下,吴长江被任命为ceo,重新执掌雷士。
然而,此时的吴长江拥有雷士的股权,已被稀释至2.54%,从一个创始人逐渐成为打工者。股权不对等,权力必然不对等,吴长江、王冬雷这一对曾经亲密的战友最终成为仇敌.
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指责吴长江私下进行公司品牌授权、涉嫌利益输送、侵占挪用、诈骗公司资金等行为。而早在2012年对阵中,阎焱就曾将这些“罪名”扣在了吴长江头上.
合作伙伴成仇敌
无论是2012年的吴长江与阎焱的“雷士风波”,还是如今的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冲突,其折射出的是,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在公司治理中的挑战。
目前,吴长江与控股股东德豪润达针对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争夺已进入到白热化阶段。11日下午,吴长江与控股股东德豪润达分别在重庆和北京召开发布会,这对昔日的盟友在彼此声讨对方。
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在发布会上指出,后悔当初对雷士事务关注太少,并列举吴长江私下进行公司品牌授权、涉嫌利益输送、侵占挪用、诈骗公司资金的诸多行为.
“我当初太相信他。”王冬雷说,吴长江的离开有利于雷士的发展,他甚至还爆料说,吴长江欠了4亿的赌债,每个月利息超过1000万,天天被追着跑。
在重庆的吴长江也一肚子委屈,称王冬雷入主雷士前双方签署“君子协定”,但王冬雷却打破规则不断越权管理,引起管理层不满,说自己赌博也是王冬雷血口喷人。 在吴长江看来,正是董事会不懂经营,妄加指责伤了管理者的心,再有不良行为导致管理层抵触,雷士才会走下坡路,自己也一直隐忍至今,多年宁愿做二股东,已是不断在后退。
这是吴长江第三次与资方产生大的冲突,也是吴长江亲自引入德豪润达1年多来,爆发的最严重的一次冲突,两个曾经的亲密战友如今成仇敌,甚至挥拳相向。
资本规则必须遵从
吴长江与资本之斗,实质在于控制权,即“到底是谁的雷士”。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资本在公司里至高无上,资本有最终决定权,资本必须说了算。
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益,资本方通过驱逐创始人来控制企业、经营企业或出售企业,并以此获取更高的回报,只要程序合法,无可厚非。在与资本对接之前,吴长江说了算就是规则;而在与资本对接之后,规则就是大股东说了算。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雷士应实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德豪润达方现为雷士大股东,为何对其缺乏控制权?而董事会的决议甚至需要用武力来执行,不免令人深思。
雷士控制权之争警示国内企业特别是初始创业者,资本进入你的公司不是摆设,不仅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且在利益受到冲击或者与管理者发生矛盾时,是要当家说话的,甚至将管理者赶出公司,而不管你是否为创始人。
那么,如何尽可能避免创业者与投资人的矛盾产生,根本还在于建立更能保障双方平等利益的契约,各司其职。而创业者需更加注意约束自我,以符合上市公司的规则或法律途径等更为资本市场所认可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中国现有环境下,完善公司治理之路漫长。雷士风波不管如何收场,但其注定不会是孤本,创投之间博弈的事件还将发生。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本土企业如何提高自己面对资本猎食者的能力,从而改变与资本博弈表现出的稚嫩。(综合《时代周报》、《新京报》等报道)
专家观点
内斗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体现了民企转型之痛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
内斗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表面上看,吴长江与赛富亚洲基金、高盛等外资之间的斗争,是资本与创业者个人之间关于公司发展以及互相之间的利益争斗,但透过表面,我们要看到一个事实,就是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自身的转型之痛。雷士照明的内部斗争看似偶然,实际上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趋势。
雷士照明等许多企业的发展案例说明,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公司转型是一般规律,企业转型一般要求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转型好,公司就会上一个台阶,发展更好;转型不好,就有很多失败的案例。
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
体现了民企转型之痛
雷士照明的内斗体现了民营企业的转型之痛。吴长江的“悲惨遭遇”不能全怪外资股东,因为对高盛这些外资股东来说,如何保证雷士照明的盈利与风险控制才是最重要的,在他们看来,只有现代化的管理、只有遵守董事会的决议,才是保证公司规范运营、确保盈利的前提。既然吴长江引进了这些外资,那么其就要改变以前草莽式的管理模式,接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北京一知名咨询企业高级经理王先生
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雷士照明最近的内斗具有典型意义,它反映了我国许多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瓶颈问题:不仅是吴长江可能需要面对转型之痛,雷士照明的管理团队,以及它的经销商,都将面临如何适应企业发展到新阶段的转型挑战。
中国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做强做大,实现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而这种转型之痛,再痛苦也必须经历,也必须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