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积极响应“特权车专项治理”,四部门联合出台规定:
公车交通违法
单位3年内禁买新车
7月7日,商报以《特权车再违章,等着挨“打”吧!》为题,报道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慰问郑州交警时,针对郑州街头的特权车不遵守交通法规、我行我素的状况,要求相关部门组成的特权车辆治理领导小组,开展为期100天的特权车专项治理。
商报讯(记者 通讯员 王浩) 7月14日,郑州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规定,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公职人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的交通行为进行规范,依法严格纠正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处罚一批,通报一批,处理一批。
交警部门对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7月20日以后,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公职人员要进行通报、曝光,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将各单位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评比挂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车辆,由市监察局直接没收,交给市财政局重新调配。对存在公务车交通违法的单位,原则上3年内不得更新、增加车辆。
此外,在严格查处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郑州市有关部门还将大力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专项治理,水泥罐车、渣土车专项治理,涉牌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机动车鸣笛和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专项治理,公交车和出租车专项治理,静态交通专项治理,形成严管态势,树立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