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季度,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60家内外墙涂料生产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3%。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内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T9755-2001《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等标准,对外墙涂料产品在容器中的状态、施工性、低温稳定性、干燥时间(表干)、涂膜外观、对比率、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刷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鞍山市立山区沙河鸿源涂料厂、灯塔彩丽佳涂料有限、锦州市太和区新桥涂料厂等三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被检出耐洗刷性项目不合格。耐洗刷性是涂料的重要性能指标,耐洗刷不合格会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产品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受破坏。
另外,辽宁建华实业有限公司1批次产品被检出对比率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涂料的遮盖能力差,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
质监部门表示,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将责令其认真整改并限期复查。并将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关注微信公众号"美家网-泛家居第一门户”爱美家,更爱家,发现生活更多美!美家网情感交流论坛:http://bbs.mjmj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