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12名经销商销售不达标红木家具 被罚13.94万元
漳浦12名家具经销商低价购进不符标准的红木家具进行销售,日前被漳浦县工商局开出13.94万元的罚单。
去年,漳浦县工商局开展红木家具销售专项整治行动,这12名经销商被查,案值127.66万元。
经工商人员查实,这12名经销商均从广东中山市的红木家具批发市场购进家具,不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等产品保证文件。
工商部门提醒,从事红木家具零售,应取得产品保证文件,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应明示的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安全提示、产品保修、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