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多个房地产相关政策,住房贷款利率、购房首付、二手房出售营业税等多方面做出调整。此前,就在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已发文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供给,优化用地结构调整。
联系2015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房地产没有再使用“调控”、“抑制”等相关表述,取而代之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分析人士认为,曾经以“调控”为主基调的房地产宏观政策风向已经发生转变。
信贷、税收政策“组合拳”力度超预期
经过本次调整,在商业贷款方面,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1套房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前,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曾多次调整二手房交易税,在2009年12月,免征期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
在房地产市场中,信贷政策被认为是影响最大的经济手段,而财税政策的调整,则明确传递着宏观政策调整的信号。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次住房组合政策力度超过预期。
